随着机动车辆不断增加,部分城市高速公路空间已不足行车流量需求。一旦发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人员未做到及时正确撤离,在短时间内,发生二次事故的概率非常高。为了行车安全,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驾乘人员应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高速出险应急处置能力。
【案情回顾】
湖南某高速路段发生两辆小车轻微碰撞,因双方对责任存在争议,驾驶员小李跟小黄竟直接在行车道争论,且未及时在车辆后方摆放安全警示标志。结果5分钟后,一辆黑色小车疏于观察,直接撞向事故现场车辆,所幸两名驾驶员反应迅速,向一旁跳跃避让,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三辆小车均受损严重。在二次事故责任划分中,由于第一起事故的两车在发生轻微事故后,在车辆可以移动却未迅速撤离且后方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遂两辆小车驾驶员均分别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黑色小车驾驶员由于在视线良好情况下疏于观察引发事故,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李跟小黄驾驶车辆均未投保车辆损失险导致需自付责任内的车辆维修费用,二人追悔莫及。
【案例分析】
本案中,小李跟小黄踩雷两个:
1.事故发生后,小李跟小黄未第一时间拨打12122全国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进行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交警队应当根据当事人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双方责任”。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当事人的责任。
2.高速发生轻微事故后,在车辆可以移动却始终未迅速撤离且后方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最终造成二次事故发生。
【小保提醒】
在此,岳阳人保财险提醒广大车友们,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请迅速撤离现场或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切勿将车辆停在行车道中,避免出现二次事故。
那么,高速出险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1.车靠边:将车辆停靠到安全地带
在行车途中,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突发故障,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恶劣天气下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后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在车后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若确实无法移动的,驾驶人也应做好上述安全警示措施。
2.人撤离: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将车辆妥善安置并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右侧防撞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3.即报警:立即拨打12122全国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
做好以上两点后,驾驶人保持面朝来车方向,立即拨打12122全国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报警,并向交警正确描述具体位置、事故时间、双方车辆基本信息、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